值得挂怀的事。
而丁秋云的死,是一件重复在梦中的事情,只要他能熬到睁开眼睛,那他就能说服自己,这件事并没有发生过,就算发生过,也只是过去的事情,他只要一睁眼,仍能看到鲜活的秋云,这就够了。
直到某天,他的队员为了跟驻地附近的其他新人类抢夺一头被击中的麋鹿,被一枪打中了脑袋。
那枪威力巨大,一发轰去,他半个脑袋就没有了。
既然撕破了面皮,对方也没有再留手,把队员的脑袋割了下来,免得他带伤回去报信,遗祸无穷。
与他分散开来找寻猎物的谷心志听到枪声,循声而至,凭藉他身上的姓名牌认出了他。
他在尸体边坐了很久,注视着这具无头的冷尸,抽完了一整包烟。
此人生前最讨厌谷心志吸烟,总劝说他这样会得肺癌,却每每无功而返。因此其他队员看到这情景,一是感伤,一是哭笑不得。
谷心志右手指间夹着烟,左手摸进了他衣裳的口袋。
他在每个队员的上衣口袋里都装设了一个小型的摄录终端。
这玩意儿是他从舒文清那里淘来的,是方便他们与其他新人类交流时盗录一些影像资料,好带回来分析的。
他一边抽烟,一边把终端插·入一台早已准备好的摄录机里,看遍了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。
看完了,他站起身来,说:“我离开一下。”
队员们以为他是心情闷,要去吸根烟,便道:“谷队,小李他……”
谷心志没发声,单手插兜,慢慢晃了出去。
队员们对视一番,对谷心志的冷情冷心也早已习惯,准备着手掩埋同伴。
他们选择跟着谷心志冒这个险,就有牺牲的觉悟,何况与其他旧人类相比,他们是死过一次的人,对“死”的感觉也淡了不少,就算难过,也并不那么撕心裂肺。
然而即使关于“死”的定义变过数度,“入土为安”仍是根植于“人”心中的习俗。
他们把同伴的尸身带回了驻地附近,借了铁锹,开始挖坑。
被冻硬的土不很好挖,好在新人类力量远超正常人,很快便掘好了一处深坑。
还不等他们把用睡袋裹好的尸身搬进去,谷心志便回来了。
他右手拖着一头死去的麋鹿,左手提着一颗人头,结了一手的血冰,嘴上叼着一根新烟,正在袅袅地冒着带有尼古·丁香味的雾。
这人头,恰是刚才他在摄录机里看到的那个凶手。
无视了所有被骇了一跳的队员,谷心志将人头柚子似的随手往墓穴里一抛,发出咚的一声闷响。
他说:“一块埋了。有个交代。”
说罢,他不等队员们有什么反应,便返身走回了帐篷。
旁观着这一切的络腮鬍一脸欣赏地看着我行我素的谷心志,心里眼里都热乎乎的。
一名队员匆匆走来,对络腮鬍说:“老大,出了点儿麻烦,你去看看吧。”
络腮鬍回过神来:“什么事儿?”
“是老龙那里怒了,说咱们这边的人光天化日地跑到他们基地附近砍了一个人,要咱们给他一个交代。”
“什么交代?”络腮鬍耸耸肩,“他们的人先动的手,我不找他事儿就不错了。原话转告他:人都到基地附近了还能被杀,丢不丢人吶。”
队员闻言,略有些犯难:“原话转告啊?”
“你是老大我是老大?”络腮胡受了谷心志感染,也点上一支烟,对谷心志的帐篷指了指,“这人仗义,留着有用。”
队员不禁腹诽,屁有用,明明是你中意,但这话说出来就是擎等着挨揍,于是他便收了声,一溜烟地跑着去传信了。
络腮鬍痴迷地看向帐篷。
而帐篷里的谷心志搓去了掌心凝结的血冰,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指腕,钻入睡袋,照样咬着手电筒,取出香烟壳,给丁秋云写信。
他这次写了很多字,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话太多了些,写完后想删掉一些,但看了又看,觉得这么多话也不坏,就把写得满满当当的香烟壳迭回原样,拿胶水粘好,用私藏的香烟一根根装填进去,确认无误后,才把一名女队员叫来:“告诉李名远他家人,他死了,尸首运不回去,就地埋了,让他们有空过来看看。”
死去的李明远早已和家人失散,这是让女队员去小镇送信的暗号。
说罢,他把一盒女士香烟递给了女队员。
女队员也抽烟,因此旁人不会多想什么,只当这是跑腿的酬劳。
女队员心领神会,将烟盒接过,正欲离开,却被络腮鬍拦了个正着。
女队员一颗心砰然狂跳起来,以为他们的秘密败露了,本能地转头去看谷心志。
谷心志却神色如常:“邱队,有什么事儿?”
络腮鬍讨好地一笑:“要去哪里,我派人送她。”
谷心志冷淡拒绝:“我们有车,不劳大驾。”
又在谷心志这